第一部分 法律法规动态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经2009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于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较大涉险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的,将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职责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另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对生产安全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生产经营单位对较大涉险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的,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分工的规定 经2009年6月22日第146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分工的规定》于2009年7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5月21日作出的《关于专利法、商标法修改后专利、商标相关案件分工问题的批复》(法〔2002〕117号)同时废止。 《规定》将涉及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植物新品种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一审、二审案件,规定由北京市有关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并明确了上级法院受理的有关申请再审的案件,由上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审查和审理。对于由原审法院直接受理的有关申请再审案件未作出规定,主要是考虑目前实践中这类行政案件一般由原审法院审判监督庭负责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2009年6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订后的统计法共分7章50条,分别为总则、统计调查管理、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 该法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为统计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同时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 另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 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 该法还对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应当明确分工,加强对政府统计机构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该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6月27日通过,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该法,一旦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政策,耐心疏导,引导当事人达成协定。 如果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也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进入仲裁程序后,凡是能够调解的,仲裁庭也要尽量调解。 对于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法律允许其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将给予当事人更多解决纠纷的途径。 从方便农民出发,该法在仲裁程序上进行了适当简化。当事人申请仲裁,可以邮寄或委托他人转交申请书;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还可以口头申请。当事人书面答辩确有困难的,也允许口头答辩。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 由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共同制定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已于2009年7月1日开始实施。 根据《办法》,人民币跨境清算可自由选择两条路径,一是通过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二是通过境内商业银行代理境外商业银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经人民银行和香港、澳门金融管理局认可,已加入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并办理港澳人民币清算业务的商业银行为港澳人民币清算行。目前,香港地区的人民币清算行是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澳门地区人民币清算行是中国银行(澳门)有限公司。 《办法》同时规定,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贸易,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试点企业在办理以人民币结算的跨境贸易报关和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不需提供外汇核销单。具体出口货物退 (免)税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另外,《办法》规定,境内结算银行可以在境外企业人民币资金短缺时按照有关规定逐步提供人民币贸易融资服务。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09年7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于当日起实施。《细则》共30条,是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内容的进一步细化,详细规定了试点地区境内代理和结算银行、境外参加银行、试点企业在办理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时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细则》要求,为境外参加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境内代理银行应当与境外参加银行签订代理结算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账户开立的条件、账户变更撤销的处理手续、信息报送授权等内容。 《细则》要求,试点企业应当依法诚信经营,确保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贸易真实性。应当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台账,准确记录进出口报关信息和人民币资金收付信息。 《细则》要求,境内结算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对办理的每一笔跨境人民币资金收付进行相应的贸易单证真实性、一致性审核,并将人民币跨境收支信息、进出口日期或报关单号和人民币贸易融资等信息最迟于每日日终报送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
第二部分 时政要闻 1、 2009年4月7日,在温家宝总理和新西兰海伦•克拉克总理见证下,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与新西兰贸易部长菲尔•戈夫代表各自政府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协定》涵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诸多领域,是我国与其他国家签署的第一个全面的自由贸易协定,也是我国与发达国家达成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 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谈判是2004年11月胡锦涛主席与新西兰克拉克总理共同宣布启动的。根据《协定》,新方承诺将在2016年1月1日前取消全部自 华进口产品关税,其中63.6%的产品从《协定》生效时起即实现零关税;中方承诺将在2019年1月1日前取消97.2%自新进口产品关税,其中24.3%的产品从《协定》生效时起即实现零关税。此外,双方还就服务贸易做出了高于WTO的承诺,并对包括技术工人在内的人员流动做出了具体规定。
2、 商务部5月6日公布,我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2008年达3044.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1.3%,增幅回落9.6个百分点。据世贸组织最新统计,去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额的世界排名由2007年的第七位上升至第五位,进口额稳居世界第五。2008年世界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为7.2万亿美元,比2007年增长11%,增幅比上年下降6个百分点。 3、 2009年5月11日,第二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在英国伦敦举行。双方围绕“中英加强合作支持可持续增长”的主题,就支持经济增长和社会福利、促进金融稳定和资本市场发展、加强能源和环境合作支持绿色增长、深化贸易和投资合作等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取得了积极成果。中国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和英国财政大臣达林共同主持了对话。
4、 两岸同胞是一家,民间交流开盛会。迄今两岸规模最大、范围最广、人数最多的民间交流活动——首届海峡论坛于2009年5 月16日晚在福建省厦门市开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出席论坛并宣布开幕。海峡两岸各界人士6500余人出席论坛开幕式。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王毅和中国国民党副主席、台湾桃园县县长朱立伦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以“扩大民间交流、加强两岸合作、促进共同 发展”为主题,海峡论坛是为加强两岸普通民众交流而专门打造的一个新平台。论坛突出交流互动、平等参与、亲和热烈。来自台湾各界别和各县市尤其是中南部地区的总计8000多名乡亲,将参加首届海峡论坛各项活动。台湾嘉宾中包括了台湾25个县市的县市长、议长或代表、乡里长,台湾主要经贸社团负责人,台湾科 技、航运、旅游、教育、农业、影视、出版、医药、体育、妇女、工会、青年和少数民族、宗亲、妈祖信众等20多个界别、行业的代表性人物和部分民意代表。
5、 5月19日,国内最大的沼气发电厂——德青源沼气发电厂竣工,并开始向华北电网并网发电。据介绍,该发电厂除每年向电网提供1400万千瓦的绿色电力外,还产生相当于4500吨标煤的余热用于供暖,同时减少了8万多吨的温室气体排放。今年4月,这一沼气发电项目被列为“全球大型沼气发电技术示范工程”。
6、 中科院副院长李家洋5月31日宣布:由中科院上海药物所自主研发的我国第一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一类氟喹诺酮类(沙星类)抗菌新药——盐酸安妥沙星,日前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新药证书。这标志着我国的氟喹诺酮类药物终于打破长期依靠仿制的局面,中国百姓可以用上疗效更好、安全性更高、价钱更便宜的“中华牌”抗菌药了。
7、 6月1日是《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的首日,而全国首张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也于今日在沪诞生。今天下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邵明立和上海市副市长沈晓明,在杨浦区政府受理中心为第一批通过审核的相关餐饮单位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自2009年6月1日起,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申请新发、变更、延续、补发许可证的,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将严格按照《食 品安全法》的要求,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按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业态和规模对餐饮服务单位实施分类管理。此前餐饮服务经营者已经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 的,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按有关规定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8、 6月4日,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机制科技组(以下简称“科技组”)在京召开流感疫苗技术创新联盟成立大会,科技组成员单位代表、战略联盟参与单位 代表出席会议,科技组组长、科技部部长万钢出席并讲话。战略联盟的成立,是对我国流感疫苗研发和生产队伍的一次全面检阅,也是对联盟成员单位的一次总动 员,标志着我国流感疫情的科技应对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战略联盟必将在我国流感疫情的防控和流感疫苗的研发、生产、储备中发挥关键作用。
9、 6月5日,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暨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发展改革委关于2008年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2009年工作安排以及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国务院总理、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组长温家宝主持会议并讲话。
第三部分 经济与法
央行将出台司法解释打击信用卡套现
2009年07月03日 17时23分 来源:中国新闻网
央行支付结算司司长欧阳卫民昨天透露,针对不法分子利用POS终端机实施伪卡盗刷、套现、欺诈等犯罪现象日益猖獗,人民银行正积极推动、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打击不法中介和信用卡套现商户的司法解释。 该司法解释有望近期出台。 针对百姓最为关注的银行卡盗刷现象,欧阳卫民指出,银行卡盗刷案频发与银行卡信息泄露有关。不法分子利用这些被泄露的信息做成伪卡,通过ATM或商户POS机将卡内的资金变现。 “银行卡信息泄露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不法分子通过安装读卡器、侧录机等装置窃取银行卡信息,同时安装录像机偷窥密码;一种是客户缺乏防范意识,将自己的密码、卡号告诉了他人,或者由于自身操作不正确,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欧阳卫民解释说。 欧阳卫民表示,在学校、医院等公益单位,有些商户的信用卡刷卡可享受零折扣率和低折扣率政策。但由于受理市场管理不严,在利益驱动下,目前存在一些商户和持卡人与犯罪分子勾结起来对信用卡进行套现的现象。如利用零折扣率和低折扣率,违法分子把授信额度套出来,持卡人可以从商户那里得到资金,可以赚取利差。 “人民银行将强化受理市场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对特约商户的实名审核、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控制度,完善收单协议”,欧阳卫民表示,央行将联合其他部门重点打击套现等危害银行卡市场的不法活动,收单机构要谨慎对待特约商户安装移动POS机的申请。除航空、交通罚款、上门收费等行业商户,其他类型商户原则上不得安装移动POS机。
新版合同实施:游客买到假货 旅行社先行赔付 新版广州市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本月起实施
2009-7-7 8:38:06 来源: 南方都市报
游客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却买到了假货怎么办?旅行社擅自增加游客的购物次数怎么办?本月起正式实施的《广州市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广州市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对此进行明确规定。 买到假货?旅行社先行赔付。 在旅行社安排的购物点内买到假货该怎么办?新版的《示范文本》明确规定,旅游者在旅行社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旅行社应当负责为旅游者索赔,从旅游者提出交涉之日起30日(出境游60日)内无法获得赔偿的,旅行社应当先行赔付。 要甩团?加赔20%违约金。 新版《示范文本》明确规定,旅行社在行程中甩团(指违反合同约定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交通、用餐、游览等服务的行为),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行社除要向 旅游者退还已交的旅游费用外,还要赔偿旅游者回程所需合理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实际损失,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 擅自增加购物?加罚一成旅费。 新版《示范文本》还规定,旅行社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旅游者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该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 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示范文本》要求:即使旅游者没有购物,旅行社也要支付擅自增加购物次数的违约金。 另外,新版《示范文本》中对违约有明确规定:游客与旅行社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旅游行程取消的,旅行社退还旅游者已交的旅游费用,违约方需根据通知取消行程的时间按5%、10%、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实际损失时,违约方按实际损失赔偿。
中国海关查获首起侵犯上海世博会标志专有权案
日 期: 2009-6-13 22:33:39 来源: 新华网
记者12日从海关总署获悉,中国上海海关日前在出口货物中查获一批标有“上海世界博览会吉祥物-海宝图形”标志的侵权牙刷。这是中国海关查获的首起侵犯上海世博会标志专有权案。 6月2日,深圳某公司向上海海关申报出口柬埔寨一批牙刷,海关关员在审核单证时发现了诸多疑点。6月3日,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对该批货物进行了开箱查验,发现该批牙刷共有3万支,质量比较粗糙,牙刷外包装除了标有“JAGA”标志外,还标有了“上海世界博览会吉祥物”标志海宝图形。经联系权利人——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最终确认该批货物侵权。这是该标志在海关总署备案以来,海关查获的首起侵犯上海世博会标志专有权案。 2010年上海世博会是全世界瞩目的盛会,标注世博会标志的各类特许商品作为世博经济中的重要一环,已经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随着上海世博会的日益临近,海关保护与世博会有关知识产权工作进入了“一级临战”状态。 据了解,上海海关已根据“保护知识产权,服务中国2010上海世博会”的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了世博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运行方案,并且加强了针对世博会专有标志的宣传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大了对现场单证审核关员和查验关员的培训。
利用技术漏洞恶意透支话费90万 被判无期引争议
日 期: 2009-7-3 8:25:47 来 源: 南方都市报 近日,潮州中院对一宗利用某移动公司手机通话话费结算技术漏洞透支话费,以拨打国外声讯台获取回扣牟利的盗窃案做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方飞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同罪判处闻海灯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判罚之重引起热议。 透支90万回扣2万元。 潮州法院查明:2008年春节前,方飞购买了破解手机SIM卡密码后进行复制的技术,以及利用手机通话话费结算技术漏洞进行透支话费的技术、设备。 2008 年 2月至3月期间,方飞用假身份证在潮州开通了四个全球通号码,每个号码存入200元。购买“动感地带”卡100张,其中用于解码、复制并透支话费牟利的全球通号码卡一张、“动感地带”卡70张(每张卡可以消费50元),上述71个号码透支的话费共计人民币897579.9元,其中闻海灯参与实施 2 4 张,透支话费共计人民币167776.39元。作案后,方、闻两人从崔金方、刘海龙处获得由国外声讯台支付的部分回扣款共计人民币2万多元,赃款 被两被告人花光。 法院审理认为,方飞、闻海灯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其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方飞在盗窃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当按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闻海灯是从犯,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予以减轻处罚。 网民多认为“量刑过重”。 该处罚引来网民大量评弹,相当多的网民认为“量刑过重”,不少人用“贪污90万”和“透支90万”进行比较,一新浪网友发帖表示:“贪污90万都没有判无期的,为何盗窃90万就要判无期!” 对 此,尹雪鹏表示:“依照《盗窃罪》来判不存在问题,仔细抠法律条文,判处无期说得过去”,他话锋一转,但“参照别的盗窃90万案例,显得量刑过重”。尹雪鹏解释:我国的刑法中对于“盗窃罪”中关于“数额特别巨大”以6万元为起点,“这是《刑法》制定时的量刑标准,到现在并不一定合适了。” 尹雪鹏还以“许霆案”比较:“尽管和许霆比起来,方飞的主观故意更明显”,但“该公司无论从技术上还是从管理制度上都是有能力、有理由中止其客户非正常消费的。当初这个客户消费不正常时,为什么不采取保护性措施?为什么不限制其继续使用通信的方式和时间?为什么不停止其通信服务?”
第四部分 业务简介
一、律师事务所的概况 广东智洋律师事务所是由从国外回国服务的留学生,联合国内有丰富执业经验和专业特长的律师, 为突出其在国际投资和信息技术法律方面的专长,共同组建的法律服务机构,专门从事IT、知识产权和国际投资等方面的法律业务。本所律师来自五湖四海,但大都曾与全球多家国际性律师事务所合作,为国内和国际客户提供过符合国际执业标准、且适合中国国情的优质法律服务。 广东智洋律师事务所兼有具备国际及国内执业训练及经验的中外注册律师,可在一系列涉外经济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中共同工作,密切配合,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服务。我所的中外律师分工仅基于工作律师的专业特长,充分体现了中外律师合作的优势,大量节省了客户的律师费用。同时,通过与国外律师事务所的密切合作,我们可为来自世界各地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涉及各领域的投资及贸易咨询和项目审批等服务,并协助众多客户在各行各业开展并购和股份转让业务。 二、 服务范围 广东智洋律师事务所的中外律师在知识产权的保护、国内商业诉讼、涉外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及诉讼方面,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成功地代表微软公司、柯达公司、宝洁公司、箭牌口香糖、卡地亚、伯爵、LG、日产公司、东京三菱公司等国际性客户,以法律手段保护其正当权益。我所合伙人还担任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投资顾问和广东香港商会法律顾问,也曾为广州保税区的部分大型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提供法律服务。 我们的法律服务范围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担任中外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随时向顾问企业提供一般性商业咨询、合同的一般性审查及每月一小时的企业内部法律培训服务,附赠《中国法律动态》(季刊); 2、 提供有关商业、贸易、制造业、公司法与企业兼并、收购、分类、清算、海关手续、税务安排、劳动、知识产权、房地产开发及经营的法律咨询服务,修改有关交易合同和文件,对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的架构和运作提供谨慎调查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3、 向国内企业提供境外投资、上市、申请国外商标、专利注册和设立海外分支机构等服务; 4、 国内外经济纠纷和劳动纠纷仲裁和民事诉讼事务; 5、 代表客户提起知识产权的行政和司法保护程序。 我们确信:以我们的中国律师的实力和我所的国际和国内法律背景和经验,我们一定能够通过与国际性律师事务所及其客户的合作,发挥各自特长,为我们的客户提供综合、全面又具国际水平的法律服务。 三、 服务质量 广东智洋律师事务所还通过与国内外律师事务所频繁的业务交流和分工合作,加强其专业化程度,提高业务水平。同时,这种相得益彰的合作使我们的律师在服务范围、业务培训及专业水平、电脑联网及法规和客户资料管理电子化方面,有机会向先进的国际性律师执业水平看齐,且在执业管理、人员调配、服务质量和收费方面更趋于合理化,从而可为我们的中外客户节省大量的转委托收费和律师所间因重复劳动而产生的律师收费。 四、 收费标准 律师收费一般以工作律师的工作时间、执业经验、专业水平和年资而定。收费律师的收费标准已包括除代垫的通讯费、差旅费和政府收费外的全部费用,除客户要求员工加班外,秘书和文员服务不另行收费。 为使客户对律师收费心中有数,我们也可以对律师收费提供估算,甚至对某一服务项目实行协议收费。 客户须按律师要求预付一定的律师费,并在每月月底前依付款通知与我们结算律师收费。在工作完结时,假如客户预付的律师费或其他预付款仍有结余,余款将退还给客户。 为使客户能及时与我们的有关律师联络并监控我们的服务,我们指定管理合伙人曾报春律师为国际客户协调人。如需进一步资料,请致电:(86 20)8769 4790与我们联络。 五、 我所主要人员名单: 主要合伙人律师:曾报春、谢俊林、陈克宇、覃永德、孙李平、任崇正、黄飞。 顾问律师:蔡擎柱(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注册律师) Michael Reason(英国迈克瑞恩律师事务所) 吴蓬生(广东省社科院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律师、留日研究员) 六、 部分客户名单及案例 1. 招商引资服务
• 广东省人民政府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中山市人民政府 • 珠海市人民政府 2. 法律顾问服务 • 香港商会:常年法律顾问 • 广东省工商联五金机电商会:常年法律顾问 • 柯达(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合同起草,项目审批和知识产权保护 • 美国箭牌口香糖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公司法和合同起草等 • 美国宝洁公司:法律意见 • 日本神钢公司:项目审批和公司成立 • 瑞士RICHEMONT公司:关税和增值税安排及法律意见 • 瑞士登喜路公司:合同审查与修改 • 瑞士万宝龙公司:商业架构审查与安排 • 中国广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 韩国LG公司:项目审批和公司成立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发展总公司:美国投资法律服务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保税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常年法律顾问 • 李颂熹测量师行:常年法律顾问 • Wilson Learning China Limited:常年法律顾问 • Sealco Air Controls, Inc.:知识产权保护 • 香港太和印刷(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 香港刘氏影艺公司:项目投资 • 香港桂城企业有限公司:项目投资 • 香港戴恩律师行:中国法律顾问 • 广州现成混凝土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 美国3M公司:法律意见 • 美国国务院:法律意见、合同审查 • 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中国法律意见,合同审查 • 美国人国际学校-广州:法律意见 • Globle Source:互联网侵权行为 • Business Control, SA:中国法律意见,合同审查,知识产权保护 • Vendome Luxury Group SA: 中国法律意见,合同审查,知识产权保护 • 怡和(中国)有限公司(Jardines):中国法律意见,合同审查 • 美时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法律意见,知识产权保护 • 东莞荣亮实业有限公司(Goldison):常年法律顾问 • 微软(中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保护 • 浤丰洋酒(Riche Monde):中国法律意见,公司成立 • 平安膏有限公司:中国法律意见,知识产权保护 • Piaget伯爵表:知识产权保护 • 太古集团(Swire):知识产权保护 • Aquaqueen:知识产权保护,商标异议 • 仁孚(中国)有限公司(Zung Fu):中国法律意见 • 广东昭信企业集团公司:中国法律意见,美国法律意见 • 冠球家具有限公司:中国法律意见,美国法律意见 • 上海酩悦轩尼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Mo?t-Hennessy):中国法律意见,公司成立 • 帝亚吉欧(上海)洋酒有限公司(Diageo):中国法律意见公司成立 • 瑞士卡地亚公司:知识产权保护 • 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地区分行 3. 诉讼或仲裁代理服务 • 美国宝洁公司:知识产权诉讼代理 • 本三和财务公司:合同纠纷诉讼代理 • 日本日产汽车公司:债务纠纷诉讼代理 • 美国微软公司:知识产权诉讼和行政保护案件代理 • 日本东京三菱商业银行:债务纠纷代理 • 瑞士卡地亚公司:知识产权保护诉讼代理 • 澳大利亚派安国际有限公司:行政复议代理 • 中国广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诉讼案件代理 • 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地区分行:诉讼案件代理 • 广州海洋馆股东投资纠纷案 • "珠江桥"商标反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惠州大亚湾新技术公司出口骗税案 • 中国人民银行防城港分行诉星港假日酒店3800万元担保纠纷案 • 香港华桂有限公司诉中林股份有限公司15000吨原糖来料加工纠纷案 • 交通银行南宁分行诉广西纺织品进出口公司3000万元信用证纠纷案 • 香港国际专业贸易有限公司诉中国银行钦州分行1000万元信用证纠纷案 • 香港桂江有限公司诉广西防城港进出口公司代开1600万元信用证纠纷案 • 派安石矿有限公司与广州市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三亿元赔偿行政复议案 • 法国博内特里塞文奥勒有限公司:"梦特娇"知识产权诉讼案 • 瑞士登喜路公司:知识产权诉讼案 • 美时中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诉讼案 • 中港四航局:经济合同纠纷案 • 广保顺景软胶制品有限公司:经济合同纠纷案 • 微软(中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诉讼案 • 冠球家具有限公司:经济合同纠纷 • 美国箭牌口香糖有限公司:诉讼案件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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